12月20日,广州市汉达社会工作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汉达”)理事长陈志强为顺德区第三届汇贤社会创新人才计划学员及社会组织代表开展《社会组织有效组织治理实现》的课程,学员来自村委会、社会服务机构、基金会等不同单位,现场对组织治理进行了热烈讨论。
组织公信力≠组织自律
是否社会组织自律就能够建立良好的组织公信力?陈志强老师分享到,对于一个社会组织而言,虽然自律是公信力的基础,只是内部自律是难以建立组织公信力的,如果将组织的公信力比作一个“信用账户”的话,社会组织的行为就相当于存入或取出信用价值了。比如说,说到做到,有效服务,对利益相关方的需求能够深入了解和表现出良好的同理心,都是在信用账户中存入信用值。
公信力=值得信赖(信任账户)
例如当一个社会组织积极与资助方沟通,并及时收集反馈时,这就是存入信用度,那么资助方对于组织的信任度就会提升;但当一个组织未能及时沟通时,就相当于支出它的信任度,信任度就会逐渐降低。如果在公众印象中,该社会组织的服务评价一向良好,也会更愿意捐款,但反之,若社会组织的风评不良,捐款的意愿也会有所降低。
对于一些具体的存入和支取信用值的行为,学员们还做了深入讨论,并罗列出一系列的行为清单,供各社会组织参考。
理事会的基本职责
陈志强老师在培训现场跟我们分享了在国际上一般而言认为的理事会十项基本职责,同时,培训现场各组学员也从自己理解的角度写出了理事会的职责
理事会作为组织治理的实施主体,需要发挥着决策、监督、筹款等职能,但理事会的工作内容与管理层如何进行区别?治理与管理的边界在哪里?理事会的权利和义务分别是什么?在培训现场陈老师与各位共同讨论了以上问题,现场学员反馈通过这次的培训,能够开始对治理与管理有了概念的区分。
本次课程属于汉达研发的组织管理系列课程,在组织管理板块的课程中,涉及组织治理、战略规划、高效团队管理及财务管理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