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做好社会企业认定工作,助力社会企业发展,顺德社会区创新中心拟开展顺德区第二次社会企业认定工作,现将有关申请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架构 政策指导:顺德区社会工作委员会 主办单位:顺德区社会创新中心 专业认定:社会企业认定评审委员会 二、申请主体 (一)顺德区内的准社会企业; (二)顺德区内以社会企业模式运作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 三、申请时间 2016年6月3日至6月26日。 四、申请资格 依照《顺德区社会创新中心关于印发<顺德区社会企业培育孵化支援计划(修订稿)>的通知》,申请认定的社会企业须具备以下资格: (一)组织类型:包括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二)企业有明确的社会使命和社会目标,能够创造出普通商业企业社会责任之外的附加社会价值,本计划认可的社会使命和社会目标需满足以下两个条件的其中一个: 1.企业章程载明清晰的社会使命和社会目标,包括但不限于促进特殊群体就业、扶贫、教育、医疗、养老、环境保护等特定社会问题的解决; 2.企业作为普通商业企业存在,但长期(不少于2年)投入资金或捐赠资金支持社会组织或个人去解决特定社会问题的,每年投入的款项不应少于当年企业净利润的50%; (三)企业有稳定的经营收入来源,并在企业经营过程或利润分配中体现了所关注社会问题的解决和社会使命的达成。 五、社会企业认定程序 依照《顺德区社会创新中心关于印发<顺德区社会企业培育孵化支援计划>的通知》要求,社会企业认定经过以下程序: (一)社会企业认定。符合本计划第六条认定要求的企业可向社创中心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1.A级社企:顺德区社会企业认定申请书(详见每年的认定工作方案)、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章程、上一年度工作总结; 2.AA级社企:顺德区社会企业认定申请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章程、上一年度财务报告和工作总结、一年以上纳税记录; 3.AAA级社企:顺德区社会企业认定申请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章程、上一年度财务报告和工作总结、二年以上纳税记录、企业社保缴费证明; (二)组织审查、认定与公示 1. 社创中心组织由政府代表、专家等组成评审委员会,通过资料评审、实地考察的方式对申请企业进行评议,根据评议结果确定认定企业名单; 2. 经认定的社会企业,在社创中心网站上公示10个工作日,由社创中心负责对公示期有异议的企业进行资料和实地核查。经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社会企业,并向社会公布; 3.社创中心向获得认定的企业颁发《社会企业证书》,并允许使用社会企业标志。 六、扶持措施 经认定的首批社会企业,区社创中心将搭建项目、人才、资本、载体的资源对接平台,逐步落实《顺德区社会企业培育孵化支援计划》第三章所规定的扶持政策。今年将重点开展以下方面的工作: (一)搭建资源对接、行业交流平台。 1.搭建资源对接平台。广泛链接社会资源,促进各界对社会企业关注和投入。目前,已经与深圳慈展会发展中心、广东创业工场等达成合作意向,将在社会企业展示、投资对接、社会企业培训等方面开展合作,促进社会企业能力的提升。 2.促进行业交流互动。社创中心与国内培育社会企业的专业机构如英国大使馆文化教育处、中国社会企业和社会投资联盟、北京师范大学中国公益研究院等形成了良好的合作关系。今年,社创中心将在组织顺德区内社会企业参与上述机构开展的各项活动基础上,与中山、江门等邻近地区探讨跨区域合作,促进周边地区社会企业之间的交流合作。 (二)开展社企专业培训、提升社企营运能力 1.定制培训。为进一步提升顺德区内社会企业能力建设,社创中心将针对区内社企需求,开展针对社会企业的个性化培训。以后顺德社企开展针对能够满足两家以上社企需求的各种培训,都可以享受培训费用补贴。 2.专项培训。在2015年与英国大使馆文化教育处联合开展社会企业技能培训(顺德站)的基础上,今年中心将链接更多专业机构合作开展培训,为社会企业创立、成长提供专业培训支持。 (三)加大宣传推广、提升公众社企认知 一方面,通过与政府机构、新闻媒体合作开展各种形式宣传活动开展对公众的社会企业知识培训,使更多的人了解、认识社会企业,并参与到这种新型公益形式中来;另一方面,在中心宣传渠道设立专栏,为顺德社会企业提供一个宣传推广的平台。 七、认定工作时间表 (一)2016年1月—5月 社企标准修订 (二)2016年6月3日—6月26日 资料申报 (三)2016年6月27日—7月8日 评审认定 (四)2016年7月9日—7月18日 社会公示 八、其他事项 (一)获认定有效期。 A级社企资格自颁发证书之日起有效期为二年,AA级社企、AAA级社企资格自颁发证书之日起有效期为三年,经认定的社会企业需每年向社创中心提交年报。 (二)社会企业重大变更、资格终止等。 社会企业经营业务、生产活动发生并购、重组、转业等重大变化的,应在发生变化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社创中心报告。 (三)其他要求请参照《顺德区社会创新中心关于印发<顺德区社会企业培育孵化支援计划(修订版)>的通知》执行。 (四)第二届社会企业认定和扶持工作由社创中心负责解释。 九、申请提交方式 有意向参与第二届社会企业认定的企业,可在顺德社会创新中心官网下载表格,并准备齐全所需申请材料,在截止日期前提交即可。 官方网站:www.ss-ic.org.cn 联系电话:潘先生,0757-29973363 电子邮箱:3132437510@qq.com 地 址:顺德区大良顺峰山公园西门直入200米顺德社会创新中心商界合作部
附件下载:1. 顺德区社会企业培育孵化支援计划(修订稿)
2. 顺德社会企业申请认定提交材料清单
3. 顺德区社会企业认定申请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