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顺德区“众创共善”计划项目的风险管理,根据《顺德区扶持社会建设“双创”资金管理办法》、《众创共善计划秘书处工作制度(试行)》及公益项目管理的一般规范,制定《2018年顺德区社会建设“众创共善”计划项目重大变更管理规定》。
本规定仅针对扶持项目管理中的重大风险进行审核管理,未列入本规定所界定的调整,由申报单位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以提升项目成效为依归,在督导机构指导下进行调整,并报备秘书处。
重大变更事项范围
若项目出现以下五种情形,需先填写《2018年顺德区社会建设“众创共善”计划项目重大变更事项申请表》(以下简称《重大变更申请表》)连同相关材料递交至秘书处,待审批通过后方能变更。
1. 放弃项目资助和终止项目实施
因非不可抗力原因放弃项目资助或终止项目实施的申报单位,一律列入失信名单,“众创共善”计划主办单位对其禁赛一年,以示惩戒。
2. 项目责任主体变更
原则上不接受项目责任主体变更的申请。
对于联合申报的项目,双方友好协商后可申请变更项目责任主体。
秘书处将综合审核影响项目执行的风险因素作出审定。
3. 项目实施方案出现重大变更
项目实施方案出现重大变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 项目资金接收账户、项目目标、项目的实施方式、实施地点、硬件项目的功能场室重大调整;
(2)项目活动场次、受益人群数量变动范围在20%及以上;
(3)项目执行周期延期超过3个月及以上。
注意事项
变更申请经审批同意后,项目申报单位需重新提交项目执行方案盖章确认,并作为原扶持协议的补充内容存档。
4. 项目预算出现重大变更
项目资金应严格按照已批准项目预算的用途、标准、数量和金额使用。在预算总额不变的情况下,如出现以下任一种情况,应提交重大变更申请,列明调整原因和使用明细:
(1)明细如有调整且调整的金额超过总预算正负20%;
(2)合计预算调整金额超过正负20000元。
5. 项目余款处理
项目实施周期结束并经末期评估后,会计账面如有扶持资金结余的,归扶持单位所有,项目申报单位不能自行处置。如需继续使用,应提交项目结余资金使用计划,列明资金结余原因和使用计划,经审批同意后方可执行。
二、申请及审核主体
▲申请主体:项目申报单位为项目重大变更的申请主体。
▲审核主体:项目重大变更申请由“众创共善”计划秘书处工作会议审议后,由扶持单位签批。
三、适用时间范围
自项目扶持结果公示结束后,项目重大变更申请及管理适用于本规定。
四、项目重大变更申请流程
(一)社会服务设施板块
项目申报单位填写《重大变更申请表》并直接递交至秘书处,由秘书处提出审议意见,扶持单位签批。原则上自变更申请材料完整提供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批复,如遇需实地调查或组织专家论证的情形,则审批时限相应延长。
(二)社会工作及慈善服务板块项目
由项目申报单位填写《重大变更申请表》,发至所属督导机构加具意见后递交至秘书处,召开秘书处工作会议审议后报扶持单位签批,批复意见由秘书处反馈至项目申报单位。原则上自变更申请材料完整提供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批复,如遇需实地调查或者组织专家论证的
情形,则审批时限相应延长。
红线为社会服务设施板块项目流程
绿线为社会工作及慈善服务板块项目
关于项目重大变更的内容就到这里,如有疑问可联系督导机构/秘书处咨询。
联系方式
(一)联系电话
1.社会服务设施建设板块:邓小姐,0757-29973379。
2.同行善·慈善服务板块:张小姐,0757-29973372。
3.社会工作板块:李小姐,0757-29973383;凌小姐,0757-29973385。
(二)咨询QQ群(推荐)
1. 462030889(养老机构设施提升项目);
2. 605464897(残疾人社区康园中心建设项目);
3. 310840727(同行善·慈善服务板块);
4. 459059502(社会工作板块)。